13913885693
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
(含職稱人員補貼細則)
為加快推進人才政策落地見效,吸引更多青年人才來徐就業創業,根據《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徐委發〔2023〕25號),制定青年人才生活補貼實施細則。
一、適用對象
(一)高校畢業生
(二)專業技術人才
1.2023年11月1日起引進的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具有正高級、副高級、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臺、市屬企業或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就業,且用人單位納稅應在上述區域(引進后所有工作履歷涉及單位均須在市區)。
3.引進后首次在我市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正常繳費連續滿6個月及以上,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必要條件)
(三)技能人才
(四)引才企業
二、資助標準
(一)高校畢業生補貼
對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分別給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補貼。其中,非徐州籍畢業生給予每年2000元的探親交通補貼,駐徐高校畢業生給予每月300元的專項補貼。以上補貼最長領取3年。
(二)專業技術人才補貼
對正高、副高、中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分別給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補貼,最長領取3年。
(三)技能人才補貼
對高級技師、技師,分別給予每月1500元、1000元的生活補貼,最長領取3年。
(四)企業引才獎勵
按照每人500元標準,給予引才企業一次性引才獎勵。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
由引才單位登錄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通過徐州市“一網通辦”人才綜合服務系統注冊后為引進的人才申報補貼。凡在政策有效期內未進行申報的,政策終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補報。首次申報需上傳以下材料:
1.高校畢業生:
2.專業技術人才:
(1)身份證、職稱證明或職業資格證書原件。
(2)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與人才簽訂的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原件,單位納稅證明原件(申報當月的無欠稅證明和近6個月內任1個月的企業完稅證明)。單位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引進人才的,還需提供單位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員名冊原件。
3.技能人才
4.引才企業
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資助實施細則
為加快推進人才政策落地見效,吸引更多博士后來徐就業創新,根據《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徐委發〔2023〕25號),制定博士后人才在徐工作資助實施細則。
一、適用對象
2023年11月1日起,進入我市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以下簡稱工作站)從事規定期限科學研究的博士后。
(一)經國家、省博士后管理部門批準,由我市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省創新實踐基地引進,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員。
(二)進入工作站期滿一年。
二、資助標準
(一)在站科研補助
給予工作站一次性科研補助10萬元/人。
(二)生活補貼
給予在站博士后每人每月3000元生活補貼,以實際在站時間為準,最長補貼三年。
(三)探親交通補貼
家庭在徐州市外的博士后,給予每人每年2000元的探親交通補貼,以實際在站時間為準,最長補貼三年。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
1.工作站在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各項補助和補貼由設站單位統一向所在地人社局(組織人事部)提交申報材料。
2.生活補貼和探親交通補貼每年集中辦理一次,具體要求以徐州市人社局當年通知為準。科研補助、生活補貼、探親交通補貼凡在政策有效期內未進行申報的,政策終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補報。
3.首次申報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博士學位證書、全國博管辦或省級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門簽批的進站備案證明、博士后進站審批表,企業、高校流動站、博士后簽訂的三方聯合培養協議。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結束后退回原件。
(2)申報探親交通補貼的,還需提供家庭在徐州市外的相關證明材料(外市不動產證書等)。
(二)審核
申報單位提出申請后,由所在區人社局(組織人事部)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報市人社局復審。市人社局根據審核情況提出資助建議名單。
(三)公示
資助建議名單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資助發放
1.經公示無異議后,在站科研補助發放至設站單位賬戶,生活補貼和探親交通補貼發放至博士后個人賬戶,每次發放1個年度的補貼。申領次年補貼需重新提交申請。
2.本細則涉及經費依照《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規定執行。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資助經費由市級財政給予50%的補助。
四、聯系方式
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聯系電話:0516-85798231;
鼓樓區人社局公共就業和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科,聯系電話:0516-87636102;
云龍區人社局人才開發和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0803749;
泉山區(港務區)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5806118;
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組織人事部人才辦,聯系電話:0516-83255157。
五、其他事項
1.《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發布之日前引進的博士后按照《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實施方案》(徐委發〔2021〕15號)執行。
2.申報單位和引進人才在提供相關申報材料時應誠實守信、如實申報。凡弄虛作假騙取資助資金的,一經查實將取消享受資助資格,收回已領取資金,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3.銅山區(含高新區)、賈汪區按照本細則執行,并做好轄區內資助的受理、發放和解釋工作。
4.本細則自2023年11月1日起執行,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企業在職人才激勵實施細則
為加快推進人才政策落地見效,加大本土博士和正高級職稱人才的培養力度,根據《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徐委發〔2023〕25號),制定企業在職人才激勵實施細則。
一、獎勵對象
2023年11月1日起在職期間新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的企業職工。
(一)在我市市屬企業或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就業,且企業納稅應在上述區域。
(二)在我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正常繳費連續滿 6個月,并與企業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二、獎勵標準
給予個人10000元獎勵,每人每類別限領1次。
三、辦理程序
(一)申報
由引才單位登錄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通過徐州市“一網通辦”人才綜合服務系統注冊后為人才申報獎勵。凡在政策有效期內未進行申報的,政策終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補報。申報需上傳以下材料:
1.新取得博士學位人員:
(1)身份證、學位證書原件。
(2)申報企業的營業執照、與人才簽訂的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原件、單位納稅證明原件(申報當月的無欠稅證明和近6個月內任1個月的企業完稅證明)。單位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引人才的,還需提供單位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員名冊原件。
2.新取得正高級職稱人員:
(1)身份證、新取得的正高級職稱證明原件。
(2)申報企業的營業執照、與人才簽訂的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原件、單位納稅證明原件(申報當月的無欠稅證明和近6個月內任1個月的企業完稅證明)。單位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引人才的,還需提供單位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員名冊原件。
(二)審核
市屬企業申報材料由市人社局直接審核;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申報材料由企業納稅所在區人社局會同區財政局初審通過后提交市人社局復審。市人社局根據審核情況提出獎勵建議名單。
(三)公示
獎勵建議名單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獎勵發放
1.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放獎勵。
2.本細則涉及經費依照《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規定執行。市屬企業職工獲證獎勵經費由市級財政全額承擔;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職工獲證獎勵經費由市級財政給予50%的補助。
四、聯系方式
1.新取得博士學位獎勵
市人力資源和公共就業管理中心人才招引科,聯系電話:0516-85795138;
鼓樓區人社局公共就業和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科,聯系電話:0516-87636102;
云龍區人社局人才開發和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0803749;
泉山區(港務區)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5806118。
2.新取得正高級職稱獎勵
市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聯系電話:0516-85798231;
鼓樓區人社局公共就業和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科,聯系電話:0516-87636102;
云龍區人社局人才開發和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0803749;
泉山區(港務區)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5806118。
五、其他事項
1.本細則所稱的“新取得博士學位或正高級職稱的企業職工”是指:在徐州企業工作期間取得博士學位或新晉升為正高級職稱的職工。取得博士學位時間以博士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取得職稱證書時間以職稱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文件上批準日期為準。
2.申報單位和申請人在提供相關申報材料時應誠實守信、如實申報。凡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一經查實將取消享受獎勵資格,收回已領取資金,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3.銅山區(含高新區)、賈汪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按照本細則執行,并做好轄區內獎勵的受理、發放和解釋工作。
4.本細則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高技能人才獎勵實施細則
為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技能人才隊伍建設,服務和支撐我市高質量發展,根據《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徐委發〔2023〕25號),制定高技能人才獎勵實施細則。
一、獎勵對象
(一)2023年11月1日起由我市組織參加的世界技能大賽、全國技能大賽、江蘇技能狀元大賽獲獎選手、教練團隊及所在單位。
(二)2023年11月1日起在職期間新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
1.在我市市屬企業或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就業,且企業納稅應在上述區域。
2.在我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正常繳費連續滿 6個月,并與企業簽訂一年及以上期限勞動合同。
二、獎勵標準
(一)大賽獎勵
1.對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牌選手給予個人50萬元、所在單位20萬元、教練團隊10萬元獎勵,對銀牌選手給予個人30萬元、所在單位15萬元、教練團隊8萬元獎勵,對銅牌選手給予個人20萬元、所在單位10萬元、教練團隊5萬元獎勵。
2.對獲得全國技能大賽金牌選手給予個人20萬元、所在單位10萬元、教練團隊5萬元獎勵,對銀牌選手給予個人15萬元、所在單位8萬元、教練團隊3萬元獎勵,對銅牌選手給予個人10萬元、所在單位5萬元、教練團隊2萬元獎勵。
3.對江蘇技能狀元大賽獲獎選手給予職工組狀元個人10萬元、學生組狀元個人5萬元、所在單位5萬元、教練團隊2萬元獎勵,職工組二等獎個人5萬元、學生組二等獎個人3萬元、所在單位4萬元,教練團隊1.5萬元獎勵,職工組三等獎個人4萬元、學生組三等獎個人2萬元、所在單位3萬元、教練團隊1萬元獎勵。
(二)獲證獎勵
新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給予個人一次性5000元獎勵。政策有效期內獲得多個證書的,每人限領1次。
三、辦理程序
(一)大賽獎勵
由市人社局根據比賽結果,統一線下受理確認后發放。
(二)獲證獎勵
1.申報
由引才單位登錄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通過徐州市“一網通辦”人才綜合服務系統注冊后為人才申報獎勵。凡在政策有效期內未進行申報的,政策終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補報。申報需上傳以下材料:
(1)身份證、新獲得的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原件。
(2)申報企業的營業執照、與人才簽訂的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原件、單位納稅證明原件(申報當月的無欠稅證明和近6個月內任1個月的企業完稅證明)。單位通過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招引人才的,還需提供單位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簽訂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員名冊原件。
2.審核
市屬企業申報材料由市人社局直接審核;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申報材料由企業納稅所在區人社局會同區財政局初審通過后提交市人社局復審。市人社局根據審核情況提出獎勵建議名單。
3.公示
獎勵建議名單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4.獎勵發放
(1)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放獎勵。
(2)本細則涉及經費依照《深入實施“彭城英才計劃”加快推進新時代人才強市建設的若干政策》規定執行。大賽獎勵經費及市屬企業獲證獎勵經費由市級財政全額承擔;鼓樓區、云龍區、泉山區(港務區)的企業獲證獎勵經費由市級財政給予50%的補助。
四、聯系方式
市人社局職業能力建設處,聯系電話:0516-85805778;
鼓樓區人社局公共就業和人力資源管理中心人力資源科,聯系電話:0516-87636102;
云龍區人社局人才開發和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0803749;
泉山區(港務區)人社局人力資源管理科,聯系電話:0516-85806118。
五、其他事項
1.本細則所稱的“新獲得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職工”是指:在徐州企業工作期間新晉升為高級技師的職工。取得高級技師時間以職業資格(技能等級)證書上的發證日期為準。
2.申報單位和申請人在提供相關申報材料時應誠實守信、如實申報。凡弄虛作假騙取獎勵資金的,一經查實將取消享受獎勵資格,收回已領取資金,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3.銅山區(含高新區)、賈汪區、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按照本細則執行,并做好轄區內獲證獎勵的受理、發放和解釋工作。
4.本細則自2023年11月1日起執行,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上一篇:【方德課堂】怎么備考二級建造師?
下一篇:最后一頁